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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约定有效吗

2022-03-21 15:33上一篇 |下一篇

夫妻双方可以就婚姻存续期间得财产、婚前财产、离婚后的财产分配等问题在结婚后进行约定,分别约定为共有、各自所有、部分共同等情况。但是婚内财产约定是夫妻双方两个人约定,其有效性有待考察。现在,本公司小编就跟大家讨论一下婚内财产约定的有效性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由此规定分析为:  1、夫妻要采用约定形式处理夫妻财产关系,必须平等、自愿,不允许任何一方强迫或威胁对方。  2、男女可以在结婚前或婚后任何时期作出财产约定。  3、只要约定的财产是夫妻合法所得,夫妻可以自由地确定的内容,可以就部分财产作约定处理,也可就全部婚后财产作约定处理。  4、夫妻不得利用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损害第三人利益。  5、夫妻对财产的约定,一般以书面形式进行;口头约定,须双方一致认可或者有可靠证据证明,方予以认可。  婚内财产约定是指夫妻以契约方式就婚内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及债务清偿、婚姻解除时的财产清算等事项达成的一致意见。夫妻财产约定与法定夫妻财产制并存,夫妻选择财产约定,就排除了法定夫妻财产制的适用。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高于法定夫妻财产共同制。  有些夫妻可能会以婚前财产约定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依据,可以说婚内财产约定关系着离婚后财产的分割,因此婚内财产约定是否有效非常重要。 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1]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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